2008-07-217月18日上午,对黎某来说,是一个充满阳光和温情的日子,因为这一天,黎某在南宁第一看守所和未婚妻小韦结为夫妻,成为了“狱中新郎”,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余瑞华当场给他们发放了《结婚证》。
当上“狱中新郎”的黎某很高兴,他表示要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没想到能够在这里登记结婚,真的太高兴了。今后我打算出去好好地做人,不再闹什么事了,不会再次犯法,不再对不起我的老婆了,她对我这么好,真的很感动。
原来,25岁的黎某去年与在南宁一起打工的女青年小韦相爱了,并准备今年5月结婚,由于黎某在一起土地纠纷案上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时,小韦偏偏怀孕了,想到出生的小孩没有父亲,小韦整天以泪洗脸,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小韦来到了南宁市江南区办证大厅,结果得到了工作人员余瑞华的热情接待,余瑞华表示为了他们有个美好的家庭,为了小孩出生有个幸福的家庭,我们还是破例到监狱给他们办理,圆他们的幸福美梦。
公安部门也特事特办,小韦和黎某终于成为了合法夫妻,婚姻有了法律的保护,小韦对未来充满信心“我爱他,我要等他回来。我觉得今后嫁给他的话,结婚会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