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马(上海)婚姻咨询网
  林马(上海)婚姻咨询网:www.hunyinzixun.com English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婚姻咨询网首页 >> 婚姻法律首页 >> 婚姻法律问答 >> 子女抚养问答 >>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会变化吗?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会变化吗?

2008-07-10 09:57:4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关键字:离婚 关系 抚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婚姻法》做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带有父母双方血亲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可能解除的,因此,《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仍应依法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必须的费用。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的内容之一是指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仍然是他们双方的子女,不论养子女随养父还是养母一方生活,另一方仍有承担其养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义务,直到法定的时限规定。

 

责任编辑:ma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