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发展,婆媳关系似乎已经成为家庭和睦与否的一个突出问题了,这其中既有很多现实性的因素,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文化因素,因为传统文化教育下观念在当前做婆婆的女性心中仍然大量的占居主导地位,而作为媳妇则多是接受现代教育的,并在社会转型下成长起来的群体,所以说,婆媳关系的矛盾从某个侧面是现代与传统,东方与西方的矛盾。
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此外,抛开身份角色来说,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就会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比如说,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这就是“真有之情”。传统的文化对于家庭中的角色期待都有了明确的指引,人们从媳妇成长为婆婆的过程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并把此看作是自我价值体现的过程,而当前多元文化下倡导自我价值独立以及价值多元,人们突破传统的束缚,尤其是在家庭责任的方面则更为明显,所以说,如果婆婆是是极端保守,而且不能接受新事物的人,而媳妇则极端自我,追求自我的生活,那必然要爆发冲突,最后导致家庭关系的紧张。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一般会在进行婚前心理辅导,或者进行婚姻危机评估的时候把这些因素都进行全面的考虑和分析,以预防危机爆发或降低潜在影响,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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