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做丈夫的都应当懂得,婚姻关系决不是1∶1,1∶1绝对平等的婚姻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近年来流行这样几种类型的婚姻家庭。共同型——夫妻一起做每一件事,一起做决定,甚至每天早上一起起床;分工型——夫妻把每件家务事都平分,分工负责;感情平衡型——即只要夫妻相互平等相爱,那么,至于对方做什么,做多少都无所谓。
实际上,这些类型都不能形成完全平等的婚姻。
首先,共同型被证明是失败的。因为它忽视了夫妻个人的意愿。一位妇女说:“我丈夫要我和他去老远的地方照像。他拍什么,我都得跟着,连冲胶卷我都得站在旁边,你说这多烦人呀!”这位妻子当然希望分担丈夫的欢乐,但是,花费很长时间后,她发现一些事只能使一方欢乐。
分工型的婚姻也走入了困境。一位8年前结婚的妇女,曾经和她的丈夫签订了一个极为详细的协定,他们把洗衣、做饭、打扫房间都逐一计算了时间并以此分工。可只实行了4个月就要把他们“逼疯”了。她说:“我干了几乎75%的家务。不过,他也干了许多属于我管辖而我不能或不想干的活。”和共同型一样,分工型因过于拘泥而引起夫妻双方的苦恼。
感情平衡型则在权力的分配上遇到了问题,只要大权集中在夫妻一方手中,另一方就注定不会幸福。
在许多抱有不现实想法的家庭里都遇到了1∶1,即“平等”婚姻的问题。婚姻不是苹果,可以一分两半。任何夫妻都不可能是在感情、兴趣和责任上完全相同,也不可能以完全合理的方式去分担权利和义务。但感情上的平等却是可以实现的,这包括:双方平等互爱,共同商议家政以及对家庭幸福的贡献。(丹丹)
《健康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