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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究竟伤害了谁呢?

2008-07-17 13:09:35  作者:  来源: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关键字:未婚 性行为 婚前

    对于婚前性行为这个话题,的确很敏感很尖锐也很现实.不过我要说的是:一个人不愿意做的事,谁也勉强不了的!关于这个问题,有位兄台曾经留言给我这样一句话:“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蔽人却有一小小辨证的意见:若有资质想当,阅历相似,相貌相近但是际遇却不同的两个人.得到尊严与幸福的会是那个处的抑或反之的就不言而喻了...!

  花有百样红,人与人不同,不要让自己有输的机会。坚持一下带给你的也许远远比图那一时欢愉的结果好得多!立场不同;知识结构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价值观不同;交际目的不同;处世哲学不同;结论必然不同。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最有说服力的体现,却永远相同...一夫多妻?不无可能.否则不能沿袭许久.那一妻多夫呢?!在理论上其实也不为过,但女子终究是女子,如若那样就真的乱性了!在生理结构上永远不能等同于男子。男女平等其实是一件很不科学的大女子论者们的误区!记住吧,女人永远是女人!在哪里都有道理讲男女平等!惟独在性方面,你永远不能,也永远不可能等同于男人!除非有一天。,科学昌明得可以让男士怀孕和处子膜的出现...我个人认为,本世纪.是不大可能了...

  处子越来越少,不全是男人的过错.说到底是“女人们”给他们的机会越来越多!我很鄙视未婚破处的所有女子,因为女子毕竟是女子!先学会自我反省吧!我要说的是:不是处子的不应该得到幸福!因为上苍是公平的,只是希望所有“女人”明白一个道理,只要不是天生残缺,人人生而平等!我们所说的“非处”女:是制那些婚前跟异性发生性行为的导致永久性的失去那个基本生理部分。就是如果你连最基本的东西也没有,根本没理由去要求其他.上帝创造人.其他女子应该有的你没有.既然 你是残缺的.必然要用其他方式来补偿!这个是不可争的事实!为什么你的那个女性最基本的生理部分就不见了呢???婚前你享受,婚后你还要继续幸福?!你跟不止一个男子进行性行为过,你要依旧享受和在婚前努力保持“洁身自好”、“处子身”的女子一样待遇?!你认为合适吗?都是女人,你让洁身自好的女人看着你快活够了。结婚之后依然快活?那女人还保贞干嘛?都去尝试未婚性行为算了!反正之后大家待遇都一样!何必不在婚前尽情享受,想“做”就“做”呢!

  类似某些女子是否智商方面存在问题就不敢恭维了!爱情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难道一定要先有性再有爱,或者爱与性是密不可分,根本是分不开也不能分得开的?真的是这样吗?“美丽”的女人一定要成为未婚“非处女”不是更加荒谬可笑吗?难道“美丽”就是你自我放纵的必要条件?谁这么教育你的?再说那些美丽处女的存在又该做何解释呢?别说你没看见,那你的世界还真是狭隘。难道真的是爱情是盲目的吗?你们又怎么解释“至情至性的女子”难道就一定要是必须是未婚“非处女”呢?说出来你自己相信吗?有一点我不能也永远不可能苟同,那就是说非处女纯真善良。这是她们自己觉得!一旦自以为是的时候事情就很难办了...其实无知跟善良纯真根本上两回事!

  还有,就我所知,女性一般很少对所有人是那么善待有加,其实可以让她们呵护倍至,温柔体贴对待的往往是那些巧舌如簧、为了达到哄她们上床的目的的那么一、两个男子(难道更多个?)非常善良而已,一个人的精力很有限。说这些女人对待身边所有的人都一样那么善良、友爱?说出来你自己会相信吗?其实你不过也是一个女子而已,你不是圣女.更加不是“神”!

  还是那句话,有智商的睿智的女子绝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一味的憧憬根本没有任何保障的未来的事情.根据网络上很流行的一句话的另外一种说法[我个人的深入揣摩后的对此话潜在含义的理解(如果不能确定你会给她披上嫁衣,请停止你解开她纽扣的手!)大概是这样的吧!呵呵,我忘记了}]。我要对所有女子说:如果不能够确定他已经是你丈夫,请不要给他解开你纽扣的机会!也可以说成:如果不能够确定他已经是你丈夫,请不要满足她和你一时的兴起!我的观点依然呼吁女子洁身自好!我相信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不要给自己输的机会!哪Pa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机会!但是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以小忍乱大谋!

  怀念古时女子三从四德的品质,希望“三从四德”的女性有现在女子在社会上被认可的地位和与男子争风的气魄度量和资质![处女情节]你快回来吧!

  想跟西方比?西方没有五千年的文明悠久的历史!中国向来有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的古训!西方是爱滋病的发源地,西方再乱性,人口也不过几千万人甚至像美国那么大的国家不过两亿人.再乱性人家也养得起?中国可不一样,有14亿之多,再乱性的胡乱作爱岂不人口泛滥!

   女子,我跟你说:男女侧重永远不同!不过一个残酷的事实却是:只有同性别的才是相对的敌人!男士的内心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看到大气豪爽的一面了.女子的问题却多多..比如(具体参看《世界上99%的女人是这样...?!》一篇).... 既然是平等的关系,听说“做事”的时候大家都会很开心的吧!某些居然全身心投入,“爱”得那叫个“彻彻底底”,很享受,等等吧!至于男子.就某些说脏话为口头禅的男子那不叫豪爽,我叫它粗鲁;对那些对女子讲粗口的男子,只要不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先说开不礼貌的话的女子,对女子讲脏话讲粗口的“雄性”我叫他们“猪狗不如”的“禽兽”。我基本不拿它们当人类.更不可能有敌人一说!只是一味用花言巧语欺骗无知女性的更是禽兽不如!还算幸运,这么多年,我身边的、遇见过值得我尊敬欣赏的多数男孩子都不具备以上两项特点!呵呵.我不会谴责男子,因为我不是男子一员也没资格,套用一位资深美容顾问的话:只有女人最懂女人!女子的劣性基本我想得清楚,看得真切,我希望所有人懂得自我反省,而不是推卸责任。总之,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的后果买单!至于买不买得起,至少不要事后振振有辞的无理取闹,自取其辱的做辩解跟混淆视听的甚至博取同情!“未婚性行为的女子们”何必最后哭喊着博取同情的恶恨恨的说:“那些不负责任的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有些竟然说成:“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我要问了.你为什么这么说?!既然要男女平等,那就平等到底!我不认为有谁要对谁负什么责任一说!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大家都是成年人.男人在做过之后完全可以说:“我们又没有结婚,我之前爱你,现在不再爱你。勉强在一起不会有任何幸福可言,你说不是吗?”要不干脆跟你说:“我们又没有小孩儿,你之前也不是处女,大家玩玩嘛.何必当真?有本事你告我去吧,看最后谁难看,谁没面子!”类似的就算你没真正遇见过。至少电视剧里也演过不少吧!还有,不是还有个强奸罪吗?不是还可以告发坐牢的吗?只要是违反女性意愿的性行为,你都可以起诉,告男方"强奸"!还有,说到女子,好多不是都要求男女平等的吗?!男女平等是吗?!吃饭娱乐等消费,各付各的;结婚房子按揭每人负担一半;如果有了小孩离婚抚养孩子费用个人负责二分之一...等等。女人们,能做到的再来说话吧!城市不相信眼泪,人们也不需要同情,做事顶天立地,对得起天地良心才是上策.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还是那句话:如果不能确定他会给你幸福,请不要给他解开你纽扣的机会!鄙视这些女子,尤其是不自爱、不知悔改的未婚失贞、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想“做”就“做”无知愚蠢的非处女!

  “未婚非处女”的存在的确给社会造成巨大压力和很没必要的麻烦!没有那些“非处女”存在,哪来那么多的什么打着救死扶伤为女子解忧旗号的医院的妇科那么门庭若市,又有那么多的<女子医院>的涌现,还不是给这些“未婚性行为”来收场,做善后工作!还有那么无稽的“人造处女膜”跟“避孕套”的出现!实在叫人心寒!有些根本没有医疗许可的小医院既便宜又实惠,给那些人带来的除了方便快捷(就像破处时一样的)也带给它们的后患无穷,有很多反映在这种不入流的医院做人工流产留下很难医治的后遗症!我不相信为非处平反的人们说对此一无所知!我想知道的是,大家不会连基本常识的“艾滋病”的三大传播途径也不知道吧!其实受伤害的永远是女子!

  身体是否残缺有无一层膜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没有做人最基本的尊严!用假东西造假不知廉耻跟是否有那层薄薄的生理组成部分是两回事!不过都是不值得同情的!其实未婚非处的女子你要承受的后果可远远比你想象得要大得多!所谓自作孽,不可活!非处女们,你有能力准备好了承受一切后果了吗?!有些事可以像粉笔字一样擦掉.有些事却是永远的记忆和伤痛,无法抹去!

  自然.未婚性行为的女子不一定婚后也不守本分.婚前的老实女子婚后也不一定就做得像之前一样.举个例子(根本也不需要考证):就拿个刑满出狱的"普通人"来说,基本很难在社会上找到其本身能力可以胜任的工作.为什么?因为有案底嗄!试问.一个有前科的人你能说他以后不再重蹈覆辙的安于本分的、心甘情愿的做个极其普通的、依靠出卖劳动力<那些是绝对有头脑反映很快速的会赚快钱的高智商人物嗄!>的普通的劳动者吗?谁能保证?是你还是我?再次犯案的人群里可经常是很多有过前科的人在策划,帮凶.共犯...甚至主谋.用一句再粗俗不过的话来讲:“狗狗改不了吃排泄物”嗄.因为人们比你们想象得要更加冷漠无情.一个有过犯错记录的人很难让大家用正常眼光来看待.这个就叫做所谓的"有色眼镜"吧!老实说.我也是这样的人.而且骨子里像我一样想法的人一定比你们想象得还要多出很多的!

  你们要保全的不止是尊严还有你们自己的身体!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就不替亲友考虑一下,替父母考虑一下!父母们希望结果这样?毓停永远女子来吃.伤身体的是你!把未出生的小生命扼杀在萌芽状态也是你们.伤身又伤心...你的含辛茹苦的家人呢?你们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感受?!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受到社会的歧视跟身体的折磨?!希望自己的女儿受到未来婆婆家的不平等待遇?!世间哪有那么大度的婆婆?!要是真有不介意的还真是祖上有德了,要求神拜佛了!我想天下没有狠心的父母!你们这么做对不起的不只是社会,不只是父母...既要承受社会舆论对你们的鞭挞跟鄙视.还要承受压力跟身体的伤害,你们真的很不应该!大家说我说的是否有一定道理?

  无论如何,未婚性行为除了带给女子一些快乐(当然快乐是两个人的),之后所有的痛苦却是由一个弱女子来默默承受。所有表面打着“呼吁为女性要求所谓平等跟性主导权”的旗号的诸多人士,实质是何用意大家自然心知肚明!请还是处子的正直女子不要给其得逞的机会吧!呼唤人性的淳朴跟善良刻不容缓!未婚性行为过后真正的受益者是谁?受害者又会是谁?女子们你们可问过自己吗?你们有了答案了吗?如果上天再给你再来一次的机会,你依然会选择未婚性行为,做个未婚非处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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